校長信箱規範

歡迎您以「校長信箱」提供寶貴意見,為確保意見能凖確傳達,請您閱讀下列說明,並務請提供「個人基本資料」,以便日後能將反饋意見回覆予您!

  • 若對校務有所建議時,可先依事項屬性,逕聯繫本校相關處室或透過導師、系主任反映。
  • 註冊、課務及招生事項請聯繫【教務處】
  • 學生生活、安全、就學貸款及住宿等事項請聯繫【學務處】
  • 修繕處理及設備相關等請聯繫【總務處】
  • 學生實習、競賽等請聯繫【研發處】
  • 網路、資訊系統等請聯繫【圖資處】
  • 若您經前述反映管道仍未獲回應,或有意見須直接向校長反映時,歡迎利用本校「校長信箱」Email: dialog@ctu.edu.tw

(專人受理並分派至權責單位處理)

  • 留言請確實填寫基本資料。(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,您提供的資料,將予適法保護。)
  • 歉難受理事項:
  1. 匿名投訴,未提供正確個人資料(如姓名、電話號碼、郵件)
  2. 無具體內容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)
  3. 同一事件已處理並經明確回應後,仍反覆就同一事由陳訴者。
  4. 與校務無關、使用不雅言詞、不實指控或涉及散播網路不實訊息…等。